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工信部规〔2024〕169号),完成了2024年178家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工作。现公布综合评价前50名以及工业总产值、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优质企业数量、营商环境等六个单项评价前20名排名情况。
各国家高新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继承巩固、创新发展,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和产业创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物质技术基础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前50名中,江苏占9家。
国家高新区工业总产值排名前20中,江苏占3家。
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前20中,江苏占4家。
国家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排名前20名中,江苏占3家。
国家高新区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排名前20名中,江苏占2家。
国家高新区优质企业数排名前20名中,江苏占2家。
国家高新区营商环境排名前20中,江苏占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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