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品装置10万吨年加氢精制单元节能质量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油品装置10万吨年加氢精制单元节能质量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街388号金陵石化炼油区域内;项目总投资:1037万元;建设规模:年处理特油装置的10万吨/年加氢精制生成油;主要内容:拆除2座原有精馏塔系统,新建1座节能型间壁精馏塔系统,包括新增精馏塔1座,容器1台,换热器4座,机泵2台。改造精馏系统所需的原料、产品储运、热源、公用工程、工艺设备以及电仪控制回路系统。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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