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化 学 化 工 学 会
苏化会(2021)2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 第二届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化学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我省化学化工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根据《 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 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要求与奖励方法
《 科学技术奖》奖励在化学化工领域中科学研究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在科技成果发明、推广和应用过程中,完成了重大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奖励范围包括基础学科研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工程建设、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 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和奖励一次,采取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推荐方式
实行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渠道。每个会员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每位专家推荐不超过1项。
(一)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
1、 专业(工作)委员会;
2、 单位会员。
(二)具备推荐资格的专家:
1、我省化学化工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我省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填报《 第二届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可在 学会通知栏目中下载)。
2、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材料,电子材料发至学会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建国 电话:(025)86799149 传真:(025)86293977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521室 邮编:210019
Email:jshg1923@sina.com
网址:www.www.zachmalone.com ( )
附件:
2021年6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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