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湖南省工信厅公示了《2021年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拟支持项目。
根据《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湖南省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严禁现有合规化工园区在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靠江扩建;安全环保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因生产需要可向背江一面逐步搬迁。
对于搬迁的化工企业,湖南省将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湖南省将大力支持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给予贷款贴息、基建投资和职工安置补助等支持,鼓励化工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发展。湖南省财政分6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其中,从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现有专项资金盘子中统筹安排1亿元,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湖南省财政厅在安排地方债券时对有搬迁改造任务的地区予以倾斜,湖南省属相关金融机构优先对化工搬迁改造企业提供有关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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