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随后,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石化行业实现“双碳”目标提出了更为细化的需求。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单位GDP能源消耗累计降低13.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8%”作为约束性减排目标。在这样形势下,石化行业节能降碳压力巨大,未来应在六大方向积极布局。
一、“双碳”背景下,石化行业压力和机遇同在
石油和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重要支柱,其发达程度是衡量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过去十年,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高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化学品生产销售国,对世界石化市场的贡献一直稳居40%左右。《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重要 均明确提出要有效控制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出以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等中央部门陆续出台专向政策 ,加快推动各地各行业明确碳达峰目标,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模体量大、产业链条长、资本技术密集,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位居工业部门前列,对节能降碳目标能否实现具有较大影响。在能源消耗严重依赖化石能源及部分重点耗能产品产能仍然过剩的现状下,全行业将承受巨大的碳排放成本和转型压力,但也面临着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新发展和持续创新能源科技新优势的时代机遇。
二、“双碳“目标对行业的影响
1.“双碳”目标和能耗“双控”政策背景下,行业节能降碳压力巨大。
对于石油和化学工业而言,能源既是燃料也是原料,能源消费集中度高。2020年全行业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85亿吨标准煤,在2010年能源消费量4.18亿吨标准煤的基础上增长了59.7%,其中有4年能源消费增速超过7%,增速最快的一年甚至达到9.3%。
今年以来,政府主管部门针对“双碳”目标以及能源“双控”目标的相关政策 密集出台,石化化工多次被点名。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评〔2021〕45号),要求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平板玻璃等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国家发改委在内的多个部门均强调,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629号),对9个省(区)提出一级预警,对10个省份提出二级预警,并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9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进一步明确了能耗“双控”指标的设置及分解落实机制。
目前多地相继出台应对“能耗”双控政策的举措。受政策影响,江苏、云南、陕西等多地化工企业停车减产,纯碱、黄磷、环氧丙烷、环氧树脂等多个化工原料价格一度飙升,甚至出现了有价无市的情况。陕西榆林发布《关于确保完成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9至12月份,新建成“两高”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本年度新建已投产的“两高”项目在上月产量基础上限产60%,其他“两高”企业实施降低生产线运行负荷、停运矿热炉限产等措施,确保9月份减产50%。
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黄磷等新增产能项目。可见,在能耗“双控”政策背景下,新项目审批难度加大,落后项目将陆续退出,单吨生产能耗更高的化工产品将率先面临产能调整的挑战,石油和化学工业供给侧改革将经历新一轮洗牌。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地区采取严厉的措施来限制高耗能产业,化工市场供需关系将会更加紧张,部分化工原料价格有可能会继续走高。
2.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或将增加控排企业减排成本
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225家电力企业率先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畴,其中包括很多石化化工企业的自备电厂,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规模最大的碳市场。8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盘满一个月,当天全国碳市场排放配额(CEA)收盘价为51元/吨,相对碳市场开盘时48元/吨的价格,累计涨幅6.25%,累计成交量超过701万吨,总成交额突破3.55亿元。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调查数据显示,全行业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标准煤的企业数量约2300家,碳排放量之和占全行业总量的65%。
如果石化化工行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企业,行业整体的盈利水平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以电石为例,如果以50元/吨的碳排放权价格做测算,1吨电石所产生的碳排放成本约175元/吨,盈利水平大幅下滑。落后产能因高耗能高排放将会承担更高的成本,导致盈利水平下降,被迫被市场淘汰。而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不仅可以利用自身优势,降低能耗,同时还可以出售自己的碳排放权,获得更多盈利,实现强者恒强。
3.碳排放监测、核算与报告及评价要求越来越严格
9月初,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了六大行业18个子行业的《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多数省份要求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除发电行业、航空行业外的六大行业18个二级行业的初始填报工作,企业方涉及的工作包括排放报告、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与系统上传,及补充数据表的在线填报。
相较于之前的补充数据表,原油加工、乙烯生产企业在核算边界、产品分类等方面不存在变化,两种产品的生产如涉及自备电厂外购热力的,排放因子用发电行业指南;原油加工的核算方面添加了热力站的化石燃料部分。化工生产企业纳入了9种具体产品及其他产品,共10个补充数据表。其中,合成氨、甲醇增加了关于CO2回收用途的信息及原料类型和生产工艺的细分信息;纯碱生产将之前的轻质纯碱生产改为纯碱生产,并对应新增了工序和产品;新增了硝酸生产和HCFC-22生产2个补充数据报表。
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行业涉及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要求2021年12月底前,试点地区发布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 ,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基本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机制,并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山东、内蒙古、辽宁、浙江、海南等多个地方陆续出台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对于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的工作内容、流程及方法作出规定。石化化工企业亟须掌握在碳排放数据管理及碳排放水平评价方面的专业知识,须尽快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来开展相关工作。
4.能源转型迫在眉睫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能源行业能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成为我国能否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快速突破,以石油、煤炭等为主要业务的传统能源产业,将面临需求大幅下降的尖锐挑战。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预测,2050年,煤炭消费可能下降85%~90%,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低于5%。全球石油需求将在2030年前后进入平台期,天然气预计在2040年前后进入平台期。根据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2020年的预测,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将会满足80%的电力需求增加。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石油公司油气业务的全球布局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付诸实践。例如,作为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的壳牌,正在加速转型和业务调整,其石油总产量正以每年1%~2%的幅度递减,相应的电力、氢能、生物燃料等正在成为其新的增长业务。近期,壳牌以95亿美元的价格将其在美国最大油田二叠纪(Permian)盆地全部资产出售给康菲石油公司,涉及日产量17.5万桶油当量,约占其2020年全球油气总产量的6%。作为能源消费大国,在“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能源转型进程进一步加快。预计在2026年左右,国内石油消费将达到峰值,并从目前的燃料为主向原料转化。天然气在能源转型中的桥梁作用将越发凸显,未来20年消费量将保持稳步增长,预计到2040年达到每年6200亿立方米。到2050年前后,天然气将成为我国第一大化石能源。油气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双碳”目标新要求和能源转型大趋势推动下,面临的减排减碳、绿色发展压力增大。
三、石化低碳化发展对策措施
1.持续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节能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和重要抓手。能源消耗特别是化石能源消耗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最主要的来源。企业应继续深挖节能潜力,充分发挥节能的源头把控作用,严格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大力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较低峰值水平实现碳达峰。
9月24日,工信部公示了《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2021)》《“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2021)》等,企业在积极采用国家推荐的低碳技术方面,要加快节能技术和产品设备的研发,充分发挥节能技术水平提升对节能降碳的带动引领作用。
2.科学设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设定碳减排目标是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的重要步骤。企业应尽早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界定组织边界、明确温室气体种类、梳理相关活动、评估碳排放量,并尽早明确碳减排的目标类型、目标范围和目标时间线,确保减排目标切实可行。目前,“三桶油”、恒力石化、盛虹石化、上海华谊、宝丰能源等大型企业均已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碳减排目标。通过设定碳减排目标,企业能够增强在“双碳”背景下的业务应变能力,提升政策预判力,能够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提高竞争优势。将碳减排目标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将促进企业更快适应低碳经济,避免资产搁浅的风险。
3.加强碳资产管理
随着绿色低碳时代的到来,企业要加快建立统一、全面、长效的碳资产管理制度。大型企业要发挥集团化和集约化管控的优势,统筹规划内部碳排放配额的平衡和碳市场平台交易,借助信息化等手段持续优化内部的碳资产盘查和配额分配流程,在加强监管与风险防控的同时保证碳交易流程具有一定灵活性并实现低成本履约。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碳汇项目。
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可以积极开展森林碳汇、草原碳汇、海洋碳汇等生态碳汇项目,充分发掘中国碳市场的规模优势及内需潜力,开发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CCER项目(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债券、期权等碳类衍生品项目,为未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高效管理碳资产夯实基础做好准备。
4.布局发展高端化学品生产
“双碳”目标背景下,传统化工产品发展受限。新兴产业、新基建、能源结构调整等将会催生上下游高端化学品消费,预计“十四五”期间高端材料需求年均增长8%以上,快于大宗化工产品的需求增速。企业要在市场需求较大、对外依存度较高的汽车、电子化学品、建筑材料等领域着手,生产附加值高的高端化学品,加快转型升级。例如,鲁西化工正加快从煤化工向化工新材料转型。今年初,鲁西化工公布将投资140.34亿元新建己内酰胺尼龙6项目、双酚A项目、乙烯下游一体化项目,进一步延伸化工新材料业务。5月18日,中国石油正式成立氢能、生物化工和新材料三个新研究所,将按照集团公司炼化业务从“燃料”向“化工产品及有机材料”转型的要求,围绕高性能合成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可降解材料、高端碳材料等进行研究。中国石化也正着力构建“一基两翼三新”产业格局。其中“三新”之一就是化工新材料业务的布局。
5.构建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供应链
今年以来,欧洲各国在碳减排政策上不断加码,国际石化化工巨头纷纷公布碳中和时间表,并将碳减排指标纳入其对供应商的筛选要求。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已经明确,将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依靠市场机制,绿色供应链管理可以有效调动全产业链系统性节能减碳。各行业龙头企业应发挥自身信息和资金等优势,与供应商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产品的联合设计和研发,帮助其供应商及时获得相关环境政策变化信息,推动上下游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例如,西南油气分公司制定了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以“突出环境效益、打造绿色供应链”为核心,编制了《西南油气分公司绿色采购实施细则》,理顺采购流程并制定发布127项《绿色采购负面清单》,在设计选型、计划提报、供应资源管理、采购实施、仓储配送等全过程坚持“节能低碳、绿色供应”的理念,在确保油气田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的同时,充分考虑环保、能耗等因素,强化“绿色”供应,不断加强供应商管理,优选节能高效和绿色环保的物资设备,从源头保证分公司生产建设所需物资本质环保。此外,行业企业可以积极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标准的研究制定,针对重点减碳领域开发碳核算工具。
6.积极参与标准制定、试点示范
为落实“双碳”目标,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很多配套政策,如开展标准制定、相关试点示范工作等。在标准研究方面,为配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发挥标准支撑与引领作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多次召开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征集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1〕238号)。9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集对《石油和化工行业碳排放核查技术规范》等197项碳达峰相关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其中涉及多项石化化工行业低碳标准。
企业要积极参与碳排放核算核查、产品碳足迹分析、低碳产品、低碳企业、低碳园区及碳中和评价、碳排放监测方法等低碳标准制定工作。此外,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量监督总局等部委正在组织开展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能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等重大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此外,还要积极参与能耗标准制定工作,并积极开展能效对标。
在试点示范方面,7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鼓励除试点省市外的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参与试点。生态环境部在9月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近日将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目标到2022年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的技术方法体系,发挥示范效应,选择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废弃物处理五类重点行业,以及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11个集团公司开展温室气体试点监测。企业和园区要积极参与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先试先行,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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