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5/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9月2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氢氟碳化物R-32[Hydrofluorocarbons (HFC) Component R-32]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Chemical Co., Ltd.)为1171.78美元/公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Zhejiang QuzhouJuxin Fluorine Chemical Co., Ltd.)为1394.96美元/公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Sanmei Chemical Ind. Co., Ltd.)和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Fujian Qingliu Dongying Chemical Ind. Co., Ltd.)均为1344.60美元/公吨,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Zibo Feiyuan Chemical Co., Ltd.)为1255.05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为1519.70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339项下的产品。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0年9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SRF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氢氟碳化物R-32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氢氟碳化物R-32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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