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Hydrofluorocarbon Blend)作出第一次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15年7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烃混合物及其成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6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烃混合物及其成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9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2020年9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反规避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基于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含R-404A、R-407A、R-407C、R-410A、R-507A/R-507的氢氟烃制冷剂征收反倾销现金保证金。该措施适用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之日起未清算的进口涉案产品。2021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1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率为285.73%。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3824.78.0020和3824.78.0050。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2/er0125ll18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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