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连续出台了两大重量级新规,均涉及塑料污染治理与禁限塑相关内容,分别是天津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与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天津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2021年12月24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塑料污染治理主要目标为:
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各区、各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编织袋,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30万个,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在回收处置方面,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达到500个,专业及综合型分拣中心达15个;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满足需求,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及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在垃圾清理方面,全市河流、湖泊、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农村地区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2年1月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中提出,要推进白色污染治理。
加强源头管控,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
到2025年,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
到2025年,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编织袋等快递包装全面禁止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行动,常态化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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