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一号 提出,严格控制以玉米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加工。 一出,外界对生物燃料乙醇行业的质疑之声日甚。质疑的焦点集中在“严格控制”的意思上,是意味着维持现有规模不扩大,还是原有产能也会萎缩。各种声音裹挟下,甚至出现了银行不愿意给燃料乙醇企业贷款的“误伤”情形。
对于发展生物燃料乙醇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意义,国家能源局早在2017年就已给出定论: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调控粮食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其实,生物燃料乙醇行业就是因我国的粮食问题而生的。2000年,为解决库存过多、人畜不能食用、超期超标的陈化粮,我国开始谋划推进生物燃料乙醇试点工作。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方案》和《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2004年,试点进一步扩大。
一直以来,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遵循着“核准生产、定向流通、封闭运行、有序发展”的原则,执行着处置人畜不能食用的超期超标粮食的任务。
2006年,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玉米加工项目建设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家暂停玉米燃料乙醇新增产能。
随着我国粮食连年高产、库存增加,为加强粮食市场调控,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2018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科学有序地推进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
从以上政策调整中不难看出来,20多年来,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政策一直在服从粮食生产的大局而有所调整。
通过调整,生物燃料乙醇行业起到了粮食安全“调节阀”的作用——当粮食丰产、国家储备库存量高、粮价低、谷贱伤农时,便放开“阀门”,通过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来消化过剩的粮食;当粮食欠产、国家储备库存量低、粮价高时,便收紧“阀门”,减少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对国内粮食的消耗,通过使用进口成品或替代原料、调低掺混比例、降低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产能存续。不难看出,发展生物燃料乙醇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端稳“中国饭碗”。
另外,生物燃料乙醇也因其具有可再生和零碳特征,成为交通领域化石燃料替代的重要发展方向。截至目前,我国累计调和车用乙醇汽油约3亿吨,替代原油消费约1.3亿吨,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个过程也就是更牢地把“能源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生物燃料乙醇作为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为更好地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也在进行自我革新。以秸秆为原料的二代纤维素燃料乙醇是产业的未来所在。
对二代纤维素燃料乙醇等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政策导向强调,要加快发展、大力推进、狠抓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国家层面近期出台落实“双碳”的细化政策中大多囊括了对生物燃料乙醇的支持政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强调,要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生物质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扩大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替代传统燃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完善油气清洁高效利用机制,支持生物燃料乙醇等清洁燃料接入油气管网;建立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纤维素等非粮生物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煤油等先进可再生能源燃料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及产业化示范。
纤维素燃料乙醇非但不“与人争粮”,还能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和种粮积极性,进而保障粮食安全。以收购东北地区玉米秸秆为例,按1吨纤维素燃料乙醇消耗7吨农作物秸秆计算,一亩玉米秸秆可为农民增收200元左右。同时,纤维素燃料乙醇项目落地农业地区,能够拉动区域经济,扩大当地农业人口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人的记忆具有选择性,但在落实国家大政方针过程中贵在不偏不倚,不能在落实过程中放纵“选择性记忆”,导致政策走偏走样,让生物燃料乙醇这样能够兼顾粮食、能源两个“饭碗”的产业遭受“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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