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印发《关于石化行业做好2022春耕化肥农药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在刚刚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政府报告提出今年粮食产量要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中央一号 再次提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当前,正值我国粮食生产春耕备耕重要时期,化肥农药等农化产品为我国粮食丰产丰收提供重要保障。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春耕农化产品保供稳价系列政策措施,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成立以李寿生会长和李云鹏书记亲自挂帅的专门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和部署春耕化肥农药等农化产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努力在去年保供稳价基础上主动作出更大贡献。现将2022春耕化肥农药保供稳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化肥农药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粮食短缺。据联合国的统计,2020年全球共有7.2亿到8.1亿人在饥饿中挣扎,与之前的一年相比增加了约1.6亿人。农作物歉收、出口限制以及地缘政治动荡等因素都可能引发食品价格高企,粮食短缺的矛盾进一步增加。当前,粮食安全问题更加凸显,化肥、农药及农资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化肥和农药等农化产品的稳定供应和价格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保障农化产品稳定供应和价格稳定不仅对维护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更是石化产业和广大农化企业保障老百姓饭碗的重大责任。
二、全力保障国内化肥农药生产供应和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春耕备耕是每年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阶段,是农化企业生产任务和保供任务十分繁重的时期。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炭、原油等大宗国际原材料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国际肥料价格远高于国内市场,国内化肥农药等农化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保供稳价总体要求,首先保国内农化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产品不出口或少出口,企业为此做出了不少牺牲。目前,已经进入我国春耕和春季用肥旺季,化肥农药等农化产品生产企业第一位的任务是全力保障春季用肥用药,化肥农药生产和流通企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力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有关部委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全国各地区春耕生产进度信息,根据不同农情、墒情和气象条件,合理调整产品结构,统筹调配产品销售布局和渠道,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全力保持国内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和不同适用条件下的化肥农药市场价格总体稳定。从目前全国生产情况看,国内化肥农药供应量总体充足,市场供给保障有力。
三、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和用足用好国家出台的保供稳价方针政策
一是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 要求,提高产能利用率,磷肥企业在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调整平衡用肥旺季和淡季排产计划,积极协调生产用能指标,主动协调落实硫磺资源,积极对接铁路运输配送落实运价优惠政策,积极调配仓储物流要素,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控和检验频次,保证合格产品充足供应国内各地市场,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是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892号) 要求,积极主动与煤炭、电力、天然气企业对接落实资源并签订中长期合同,主动向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对接汇报,不将化肥生产企业作为高耗能企业,不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确保生产稳定和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三是大力创新化肥农药新品种,倡导有机肥替代化肥,积极推广缓控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新型药肥等新型高效肥料和新产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平。提供“产品+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将化肥农药的产品和服务从工厂延申到田间地头。
四是积极发挥进出口贸易调节作用,为国内农化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创造更好条件。一方面,在春耕备耕期间,加强企业自身管理,提高企业自律,严格管理产品出口,充分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另一方面要积极扩大钾肥、硫磺等重要产品进口,为国内钾肥供应和磷肥生产提供更好保障。另外,要积极主动与各地海关沟通协调,提前做好逆周期调节政策储备,在用肥用药淡季期间,在保证国内淡季储备充足、国内市场供应的前提下,争取适量出口,既充分发挥生产装置产能效率,又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努力争取效益最大化。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用肥用药市场需求很大,保障化肥农药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对于农业生产平稳和保护农民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等行业管理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协调职能,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化肥农药市场运行监测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竞争环境等工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合理诉求,共同做好春耕化肥农药保供稳价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贡献力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2年3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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