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从农业农村部传来消息,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公告显示,从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同时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但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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