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提升化工园区的规范建设与管理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的指导下,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联合会”)于2018年至2021年连续开展四批“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依据《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命名和管理规定(试行)》(见附件1)已累计有67家化工园区被正式列为“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单位”。相关化工园区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园区的智能化水平和专业化管理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化工园区的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园区专业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中国石化联合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五批“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和认定工作,请有关化工园区按照“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单位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准备材料,填写“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单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
电话:010-84881509、84881832
邮箱:liuhouzhou@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10层1025室。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合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