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Dimethyl Formamide (DMF)]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其中中国为377.21美元/公吨~405.75美元/公吨(其中聊城鲁西甲胺化工有限公司为377.21美元/公吨,其余公司为405.75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为136.64美元/公吨~267.35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10项下的产品。
2020年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alajiAmine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涉案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317.78美元/公吨~346.32美元/公吨,沙特阿拉伯为163.97美元/公吨~471.16美元/公吨。2020年12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其于2020年8月1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FF%20-%20DMF%20NC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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