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韩国雇佣劳动部(MoEL)对职业安全健康法案(OSHA)进行了全面修订,较之修订前的法案,新提出了MSDS提交、CBI申请,以及代理人委任三项规定,并于2021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2022年4月8日,为响应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工业安全和健康法案OSHA/ISHA的实施,韩国雇佣劳动部安全保健工团制作并发放了化学品制造和进口企业需履行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检查制度自律检查表,并介绍了自律检查方法,对检查时确认的违规事项将采取罚款等措施。
可见,韩国MoEL正在逐步加强对化学品合规的执法力度,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韩国MSDS提交,瑞欧特开办了韩国GHS系列法规研讨会,系统、全面地给大家介绍并分享了韩国GHS体系的应对以及韩国MSDS提交和CBI申请的各项要点,并针对大家提出的诸多疑问,特意做了以下整理和解答,来梳理清楚这些法规中的一些“疑难点”。
韩国MSDS提交篇
1、请问没有GHS分类的产品是不是都不要求制作和提交MSDS?
答:不是的,没有GHS分类但属于MSDS对象物质的,如高温的化学品,仍然需要制作并提交MSDS。
2、有哪些产品可以豁免MSDS提交?
答:依据OSHA实施令第86条,以下产品豁免MSDS提交:
1. 根据《保健功能食品法》第3条第1项规定的保健功能食品
2. 根据《农药管理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农药
3. 根据《毒品类管理法》第2条第2项及第3项规定的毒品及精神药品
4. 根据《肥料管理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肥料
5. 根据《饲料管理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饲料
6. 根据《生活周边放射线安全管理法》第2条第2项规定的原料物质
7. 根据《日用化学品和杀菌剂安全管理法》第3条第4项及第8项规定的进行安全验证的日用化学品和杀菌剂产品中提供给一般消费者日常使用的产品。
8.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9. 根据《药剂师法》第2条第4项及第7项规定的医药品及医药外品
10. 根据《核安全法》第2条第5项规定的放射性物质
11. 根据《卫生用品管理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卫生用品
12. 根据《医疗器械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医疗器械
12(2).根据《先进再生医学和先进生物制药的安全和支持法案》第2条第5项规定的先进生物医药
13. 根据《枪炮、刀剑、火药类等安全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火药
14. 根据《废弃物管理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废弃物
15. 根据《化妆品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化妆品
16. 作为第1项至第15项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提供给普通消费者的生活用化学物质或混合物(包括用于普通消费者生活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在营业场所内处理的情况)。
17. 雇佣劳动部长官规定并公告的研究、开发用化学物质或化学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仅根据OSHA法规第110条第1款至第3款的规定提交资料除外。
18. 此外,雇佣劳动部长官认为毒性、爆炸性等危害程度较小,并予以公告的化学物质。
3、请问MSDS提交的缓冲期的吨位如何确认?是实际出口到韩国的量吗?
答:韩国境外供应商出口给多个韩国境内的进口商,如果进口商自己来提交,那么各自计算进口吨位量,进口商提交自己的吨位量即可。如果是韩国境外供应商委托OR来提交,那么吨位量就是出口总量。
4、如果韩国境外供应商和韩国境内进口商都没有提交MSDS,就进口了新进入市场的危险化学品,韩国境外供应商会受到处罚吗?
答:韩国境内进口商是提交主体,会受到处罚,韩国境外供应商并不会受到处罚。
5、有害因子浓度低于浓度限值,没有在MSDS第3部分披露,是否也需要提供LoC?
答:法规对低于浓度限值的有害因子未予以规定,建议提供LoC并在LoC中额外进行声明。
6、K-REACH下的LoC可以直接用于MSDS提交吗?那KOSHA下的LoC,组分信息应该如何提供?
答:K-REACH下的LoC不可以直接用于MSDS提交,它是关于禁限控等不适用的声明 ,需要在表中列出禁限控等物质的名称、CAS号和含量。而KOSHA下的LoC,是关于有害因子的声明 ,并且不需要披露名称、CAS号和含量。
7、如何将上游产品的MSDS的组分信息作为我们产品的组分信息的一部分,进行MSDS提交?
答:雇佣劳动部刚上线的时候,物质类别一项可以选择单一物质和MSDS相关物质,如果选择了单一物质,就按一个CAS号计入组分信息;如果选择了MSDS相关物质,就可以在识别号一栏中填写MSDS编号,将上游产品的组分信息作为一个整体,用作提交产品的组分信息的一部分。
而现在已经取消了系统上MSDS相关物质这一选项,所以暂时不能将上游产品的MSDS的组分信息作为产品的组分信息的一部分,进行MSDS提交。
8、请问什么样的产品能被判断为系列化学品,系列化学品的MSDS怎么提交?
答:根据雇佣劳动部公告2020-130第12条,系列化学品应满足:
1. 混合物产品组成成分相同(但是包含香水、香料和颜料等成分的产品,如果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则不按此执行:a.组分中香水、香料和颜料等的总含量小于5%;b.组分中,只有香水、香料和颜料等成分是不同的);
2. 各组分含量差异在10%以内;
3. 危害性相似。
系列化学品允许使用一份MSDS,作为这些系列化学品的MSDS,在进行MSDS提交时,需要在产品名和产品编号一项点击“添加”按钮,将这些系列化学品的产品名和产品编号逐一填写到MSDS系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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