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粘胶短纤纱(Viscose SpunYar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有效期为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0.41~0.80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为0.25~0.44美元/千克、越南为0.41美元/千克。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5101110和55101210项下的产品以及55101190、55101290、55109010及 5510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此次涉案产品为非零售的按重量计人造粘胶短纤维含量在85%及以上的粘胶短纤纱,缝纫线除外。
2020年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人造纱线制造商协会(Indian Manmade Yarn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粘胶短纤纱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9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及倾销调查期。
附表:印度对涉华粘胶短纤纱反倾销终裁结果
原文:http://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20Final%20Findings%20-%20PET%20Resin.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