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欧盟公布了新的氟化气体F-gas法规提案,并开放了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反馈阶段。原欧盟F-gas法规((EU) No 517/2014)自2015年实施以来,在控制F-gas的排放上卓有成效。但与此同时,随着《欧洲绿色协议》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提出的更高要求,以及官方在执行过程中逐渐发现的问题,欧盟不得不进一步更新F-gas法规以达到合规管控和碳中和目标。
对于此次更新,瑞欧科技整理了与中国企业密切相关的重要变化:
对于中国的气体生产企业,以下变化值得关注:
1. 配额申请需进行资格审核:只有在配额分配期之前连续三年具有化学品贸易活动经验的进口商和生产商,才可提交配额申请或接受配额分配。进口商和生产商需提交相关贸易证据,非欧盟企业可以委托唯一代表(only-representative)提交申请。
2. 配额申请不再免费:每吨二氧化碳当量配额需缴纳3欧元;如果只缴纳部分费用也就只能获得费用对应的部分配额。
3. 年报审计门槛更低:在当年4月30日之前,以及此后的每一年,上一日历年投放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以上氢氟碳化合物市场的每个企业,就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4. 年报报告内容更详细:欧盟未来对该法规的监测和评估主要依靠欧洲环境署每年收集和汇总的年报数据,所以年报的报告范围将进一步包括新物质、豁免配额的接受者、回收设施等等。
对于中国的设备生产企业,以下变化值得关注:
1. 新的设备逐步禁用计划:规定了一些新的禁用产品及禁用年限;对于在禁用截至期之前合法投放市场的产品和设备,只有在提供其(首次)合法投放市场的证据后,才允许在禁令截止日期后两年内进一步供应。
2. 禁止了一些F-gas的具体用途:例如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GWP值大于等于2500的附件1中的F-gas用于制冷设备的服务或维护。
3. 取消了医药用计量吸入器(MDI)的豁免。
4. 更为详细的标签要求:该提案还包括在容器和某些设备中投放F-gas的标签要求,明确被豁免配额涵盖的氢氟碳化合物的标签内容,以便执行这些豁免。
其他变化
该提案还规定了更为明确的进出口要求,企业在进出口时应向海关当局提交有效的许可证并明确了其它应向海关提供的信息,如EORI号、F-gas ID等等。
同时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惩处措施,主管当局有义务进行执法检查,并会特别考虑企业的合规历史、特定产品不合规风险,设想最高行政罚款至少为相关价值的五倍,如果五年内重复违规,最高行政罚款至少为相关价值的八倍。
目前该提案仍处于委员会公众咨询阶段,但其框架已基本定性。该法规的实施将给向欧盟出口氟化气体以及含有氟化气体的制冷设备、空调等预充设备相关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总体上,法规向着减排目标更高,监管力度更强,企业应对成本更高的趋势发展,行业内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动态,以积极应对新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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