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比2020年下降5%左右、控制在1.24亿吨左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5.5万吨、4.76万吨、5.43万吨、0.36万吨。
为达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要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其中,工业节能降碳工程要求“十四五”时期,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到2025年,力争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
重大平台节能环保提升工程要求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档行动,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清新园区建设等。到2025年,重大平台区域能评覆盖率达到100%,60%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清新园区。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要求以环杭州湾地区为重点,深入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到2025年,省管内河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水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要求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4%左右。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要求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量降低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