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由中国石化与清华大学联合研究的《可降解塑料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政策支撑研究项目报告》(点此下载报告)正式发布。《报告》绘制了我国可降解塑料的物质代谢图,首次提出以可降解性为核心的可降解塑料对比传统塑料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从社会经济多维度分析了可降解塑料的可行性使用路径。
可降解塑料是指使用后在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能降解成对环境无害物质的塑料。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塑料污染治理压力,包括可降解塑料替代等措施逐渐被各国所关注。
《报告》针对目前可降解塑料领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给出回答,例如,可降解塑料相较于传统塑料是否具有更好的环境友好特性,可降解塑料对传统塑料的替代方案能否实现塑料环境泄露控制的作用,可降解塑料使用的场景等。
《报告》认为,目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存在结构性矛盾,需要正视可降解材料的应用场景及产能的有效布局。要重点攻关场景应用,减少可降解材料的高成本布局、应用场景滥用及低效应用开发,将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聚焦到直接环境泄露领域。
《报告》提出,在现有的末端处理设施中,可降解塑料与传统塑料对环境影响区别不大,要明确可降解塑料应用场景白名单,将存在直接环境泄露的塑料制品使用场景作为各地制定并出台可降解塑料替代方案的前提。
《报告》建议,基于目前我国工业堆肥和厌氧发酵工艺的实际运行时间,修正可降解塑料的降解时间评价指标,将工业堆肥的降解时间调整为30天,将厌氧发酵的降解限制时间调整为40天。同时,从可降解塑料应用实效在于解决环境泄露问题的角度考虑,如具备降解环境条件,建议可在那些欠缺地膜残膜完善回收产业(或无法进行高效低成本/大规模机械回收地膜)的地区优先推动可降解塑料替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