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文中第二部分,明确提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等政策,积极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应对照规范要求和相关标准。通知中提到的《规范条件》是工信部2013年开始实施的,旨在加强对光伏制造行业管理。笔者认为,该 的出台,对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技术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
说到光伏,不得不说2012年。2012年是中国光伏发展史上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年份。3月20日,全国两会胜利闭幕的第5天,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10月10日,美国政府敲定了“双反”的终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决定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美国双反政策刚一落地,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和国家也“借机行事”。7月24日,以太阳能世界公司(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紧接着,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国内光伏行业面临严峻挑战。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列入重要议题,并着重提出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12月19日,针对产能严重过剩,市场过度依赖外需,在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后,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等问题,扶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国五条”正式出台,具体措施包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完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同时,为了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开始组织实施《规范条件》。这些相关政策出台后,行业发展逐步回暖,企业经营状况改善。201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6GW,同比增长12.5%;全年多晶硅、组件价格分别上涨47%和8.7%。欧盟对我国光伏“双反”案达成初步解决方案,我国对美韩多晶硅“双反”作出终裁,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内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趋好,截至2013年年底,在产多晶硅企业由年初的7家增至15家,多数电池骨干企业扭亏为盈,主要企业第四季度毛利率超过15%,部分企业全年净利转正。
《规范条件》实施十年,取得四大成效
《规范条件》适用对象是中国境内多晶硅、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制造企业,由企业自愿申请,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到目前为止,《规范条件》已发布2013年本、2015年本2018年本、2021年本(目前正在执行)四个版本。《规范条件》的整个 共分成8个部分(2013年本、2015年本、2018年本),包括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附则等。2021年本增加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章节,整个 变更成9个部分。
随着中国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规范条件》的很多指标发生了变化,因此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修订。主要变化表现在技术的进步、能耗降低以及增加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相关等内容。技术的进步主要是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多/单晶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多/单晶组件后续每年的衰减率,每次修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能耗降低主要是多晶硅项目还原电耗、综合电耗,电池项目平均综合电耗、水耗,晶硅电池组件项目平均综合电耗等能耗逐渐降低。增加的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内容主要是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优先使用绿色清洁电力,可采用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满足绿色制造要求。
随着《规范条件》的逐步实施,其在行业中的重要程度逐年提升。很多政策开始和《规范条件》进行绑定,如公开上市、获取融资、电站建设要求、央国企采购目录等。这样一来,越来越多新的光伏企业希望加入行业《规范条件》,而加入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需要满足行业《规范条件》的所有要求,这样就规范了行业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四点:一是追求技术进步。因为行业《规范条件》中的技术要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提升,这样要带动了光伏企业不断的追求突破,带动了技术的进步。二是提高质量要求。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光伏制造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建设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实验室,通过提高实验室能力来保证产品的质量。三是坚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不仅是公益和社会责任问题,推动绿色市场发展、降低气候变化风险,更是日益席卷全球的大潮流。《规范条件》规定企业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企业应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鼓励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64温室气体核证、PAS2050/ISO/TS14067碳足迹认证。四是追求低能耗、追求智能化和绿色制造。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来节能降耗,减少电的使用,降低成本。同时越来越多的智能化工厂出现,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建设绿色工厂、生产绿色设计产品、申请绿色供应链。
2021年1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通过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全链条绿色发展来提升行业发展水平,这些内容和《规范条件》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还需与时俱进,继续守正创新
光伏制造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对照《规范条件》编制相关申报材料,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内进行形式审核(材料不全的会通知补充材料),专家评审后进行现场核查。进入名录的企业,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每季度首月20日前填报上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当企业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比如企业名称变化、企业产能发生交大变化、企业搬迁等情况)。
自从2013年的规范条件实施以后,到目前为止,共有11批企业申请(第11批正在现场核查中)。第一批共有109家进入名录、第二批共有52家进入名录、第二批共有19家进入名录、第四批共有36家进入名录、第五批共有13家进入名录、第六批共有10家进入名录、第七批共有9家进入名录、第八批共有9家进入名录、第九批共有13家进入名录、第十批共有25家进入名录。在这个过程中,有五批企业被撤销光伏行业制造规范公告企业名单,其中第一批19家、第二批23家、第三批36家、第四批7家、第五批7家。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听取相关企业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自被撤销公告之日起,其新申报材料两年内不予受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检测机构从市场上对已公告企业产品等进行抽查,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通过更新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录,拉动制造端高水平发展。
为了让政策更好地贴近行业需求,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能效降低的实际情况,继续定期修订《规范条件》;二是关注智能光伏,关注碳中和、碳达峰;三是继续深入实施《规范条件》,引导行业扩张与市场发展协同推进,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作者:CTC国检集团国家光伏中心主任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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