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共15条举措,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优化投资环境“扩增量”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6条举措,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流入。
具体包括:做好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工作,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资项目。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继续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
在推动外资项目签约落地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牵引带动作用,给予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能耗等政策支持。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用地、环保、物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一批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尽快落地。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地要推动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梳理明确制造业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土地要素向建设快、发展好、单位产出高的项目配置,保障制造业外资项目合理需求。
此外,还包括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提升国际投资公共 效能。
加强投资服务“稳存量”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5条举措,加强投资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具体包括: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便利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出入境。各地方要用好用足中外人员往来“快捷通道”。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各地方要加强与外贸外资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主动对接,保障外商投资等企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通畅。
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
《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鼓励地方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各地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
引导投资方向“提质量”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4条举措,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重点鼓励外商投资高端装备、基础元器件、关键零部件等领域;重点鼓励外商投资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领域;重点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等领域。在区域布局方面,给予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政策支持。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和企业应享尽享。
明确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将研发设计等环节设在我国,打造产业链共同体。鼓励外资深入参与智能制造,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引导外资积极参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引进国际一流人才团队。
在加快外商投资绿色低碳升级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引导外资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支持开发绿色技术、设计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创建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做能效、水效等方面的“领跑者”。
此外, 还提出,重点推动邀请制造业领域跨国公司优先到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方营造更加优化的政策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吸引外资大省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引资力度,增强对全国稳外资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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