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通则》,将于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
作为工业大省,江苏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数和产废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国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规范较为缺乏。在日常管理中,一些企业存在混淆产品和废物,借副产品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等问题,社会潜在环境风险大。本着“问题导向、充分利用、过程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江苏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通则》为引领,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等重点综合利用污染控制专项标准为支撑的“1+N”标准体系。
江苏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也是综合利用与处置大省。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418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1853.6万吨/年。但总体来看,部分企业技术工艺落后、综合利用产物附加值低。标准的实施将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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