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欧盟生物杀灭剂委员会(Biocidal Products Committee, BPC)例行会议上,BPC针对部分活性物质批准以及产品授权申请做出重要决定。
BPC同意批准下述活性物质申请
❶ 臭氧(Ozone generated from oxygen),产品类型PT02,PT04,PT05和PT11;
❷ 硫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Sulphur dioxide generated from sulphur by combustion),产品类型PT04,主要用于酒桶的消毒保存;
❸ 由亚硫酸钠释放的二氧化硫(Sulphur dioxide released from sodium metabisulphite),产品类型PT09,主要用于纤维、皮革、橡胶和聚合材料防腐,防止鞋盒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微生物的生长。
针对以下生物杀灭剂产品统一授权申请BPC也给出了批准通过决议
❶ 含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EC Number: 231-765-0, CAS Number: 7722-84-1))活性物质的生物杀灭剂产品,涉及产品类型PT02, PT03和PT04;
❷ 含过氧乙酸(Peracetic acid(EC Number: 201-186-8, CAS Number: 79-21-0))活性物质的生物杀灭剂产品,涉及产品类型PT02和PT04;
❸ 含由次氯酸钠释放的活性氯(Active chlorine released from sodium hypochlorite(EC Number: 231-668-3, CAS Number: 7681-52-9))活性物质的生物杀灭剂产品,一种产品涉及用途PT02,PT03和PT04,另一种产品涉及PT05饮用水消毒剂用途。
此外,BPC不予批准的活性物质
❶ 乙硫酸美西铵(Mecetronium ethyl sulphate (MES)(EC Number: 221-106-5, CAS Number: 3006-10-8)),产品类型PT01。
❷ 因为BPC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能够判定该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和生物蓄积性。
欧盟官方将尽快在ECHA数据库更新上述活性物质批准和产品授权申请通过决定。另外,BPC下次例行会议预计将于2022年11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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