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DB3201/T1135-2022)正式发布,并于12月18日起实施。
作为全国首个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构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提高分类分级监管能力水平。
《评价》适用于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工作。细分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共信用等四项一级指标。其中:
·“安全生产基础”指标反映企业基础生产安全风险程度;
·“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
·“安全生产监督”指标反映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情况;
·“公共信用”指标反映企业在非安全生产领域的信用评价。
《评价》还创新设立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分计算模型S=[θ(αX+Y+Z+W)]
其中X、Y、Z、W分别为四项一级指标得分,θ为行业校正系数,α为安全生产基础校正系数。
信用评价采取“企业自主填报、监管信息共享、动态评价发布”的方式开展,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有助于企业及时排查掌握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隐患,本着“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保证正常生产运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信用评价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和基础。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标准实施,对“企业安全信用脸谱”系统进行迭代升级,加强与“金陵安全联检”等系统的数据对接,强化分析研判,深入推进“信用+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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