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3年第44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针织布(葡萄牙语:malhas de viscos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3.65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圆形机织织物,由人造纱线或长丝组成,主要是粘胶,不论是否含有弹性长丝(商业上称为莱卡),宽度超过30厘米,未漂白、漂白、染色、印花或各种颜色的纱线,重量不限。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004.10.41、6004.10.42、6004.10.43、6004.10.44、6004.90.40、6006.41.00、6006.42.00、6006.43.00和6006.44.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9年11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有弹性和无弹性合成纤维针织布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年4月8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4.1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6年4月7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有弹性和无弹性合成纤维针织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2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于官方公报上发布2017年第7号决议,对中国合成纤维针织布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10美元/千克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1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2年第9号公告,应巴西纺织服装工业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针织布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449-de-16-de-fevereiro-de-2023-46508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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