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号 | 苏工信装备〔2023〕92号 | 制发日期 | 2023-03-10 |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 精神,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应用,提升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申报组织
请各地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申报要求,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制单位申报。要围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需要,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工业母机、智能检测装备、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
二、认真初审推荐
请各地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根据各地装备工业规模及历年获首台(套)认定装备数量情况,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推荐数量不超过15个,其余设区市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10个,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不超过3个(通过所在设区市汇总扎口报送),超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实行线上办理
请各地组织指导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中的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事项 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 网址:http://www.jszwfw.gov.cn/)。线上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5月10日前将推荐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一份)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厅,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联系人:何 杰 联系电话:025-69652693
“ ”技术支持QQ:1225254416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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