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中小型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聚焦风险企业,紧盯火灾防范、危化品使用、危险作业、“厂中厂”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明确排查整治硬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及易反应性等危害特性,不规范储存及使用可能会发生严重事故。为确保安全生产,中小型工业企业需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1.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流程,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企业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选择具有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相符合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其载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严禁超量、超范围储存,禁忌物质禁止混放混存。
4.储存和使用可燃、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报警系统,安装高度应当符合可燃气体(有毒气体)与空气比重的要求,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守的操作室或值班室。
5.企业应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使用的电气、工具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应建立危险化学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建立台账。
6.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划定专门存放场地并规范存放,且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工作班次用量。
7.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8.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企业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严格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严禁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
9.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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