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号 | 苏工信服务〔2023〕247号 | 制发日期 | 2023-06-27 |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工业遗产管理,根据《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首批江苏省工业遗产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工业遗产认定条件和评价指标(详见《办法》),组织推荐本地区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工业遗产项目进行申报。根据《江苏省工业遗产地图(2020版)》中各地工业遗产分布数量,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每市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其余设区市每市不超过2个。3个省管县(市)申报数量包含在所在设区市中。
二、申报程序
请各地指导有意向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江苏省工业遗产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模板见《办法》),准备好随附材料。待《办法》正式实施(7月1日)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市工信局填写推荐意见、日期并盖章,由设区市工信局将“申请书”和随附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电子档1份)汇总后,行文反馈至省工信厅。我厅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首批江苏省工业遗产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工信局根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指导申报单位完成各类材料的准备。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李岩,025—69652684。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邮箱:119485860@qq.com。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