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法规(EU)2023/1132,对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 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进行修订,以适应CLP法规的最新变化。
根据附件XVII中第28、29和30条,被归类为致癌、致突变、致生殖毒性(CMR)1A类和1B类的物质,禁止投放于市场或供应普通公众使用(除特殊情况外)。这些物质被列在附件XVII的附录1~6中。
此次,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共新增24项CMR物质,并针对之前的5项CMR物质信息进行了更新,具体修订如下:
* 该法规除第(2)和第(5)条于2023年12月1日起适用,其余条例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该法规之日起第20天开始生效。 1)附录1中:1项致癌1A类物质(索引号033-005-00-1)替代如下 2)附录2:新增4项致癌1B类物质 3)附件2中:1项致癌1B类物质(索引号650-017-00-8)替代如下: 4)附件5中:1项生殖毒性1A类物质(索引号082-001-00-6)替代如下 5)附录6:新增20项生殖毒性1B类物质 6)附件6中:2项生殖毒性1B类物质(索引号050-008-00-3、609-026-00-2)替代如下 纳入欧盟 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附件XVII清单中的物质,欧盟限制物质本身及其混合物的流通和使用:具体修订如下
企业应对措施及准备
01 相关物质或在混合物中的浓度必须符合(EC)No1272/2008中的特定限量,当超过特定浓度限值,禁止投放市场或供普通公众使用。
02 涉及专业用途的相关物质,在物质投放市场前需在包装上标注“限专业人员使用”的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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