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项禁用双酚A的法规草案,禁止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双酚A(BPA,CAS 80-05-7)和其他双酚类物质及其衍生物(列于Regulation (EC) No 1272/2008,第3部分,附件VI中,分类为致突变,致癌,生殖毒性,内分泌干扰)。
草案建议,对于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BPA的清漆、涂料和专业生产设备的过渡期为36个月;对其他材料过渡期为18个月,以下情况可以豁免:
BPA的二钠盐,专门用于生产食品接触膜用聚砜树脂塑料膜,前提是不得在食品中检测到其迁移
可以继续使用BPA合成起始物BADGE(CAS 1675-54-3),但仅用于制造容量超过250L的材料和器皿上的BADGE基重型清漆和涂层,前提是不得检测到BPA的迁移
对于加工垫圈等长寿命产品(寿命可长达10年)
关于从回收产品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中BPA可能成为污染物的问题,草案指出,禁止回收材料中非有意出现BPA的情况既不切实际也不合时宜。
此外,应在欧盟层面建立由企业经营者监测,并向成员国报告回收纸制食品接触材料和器皿中非有意添加的BPA的情况。
该草案法规还限制了所有其他双酚类物质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使用,只有经过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风险评估和授权,认为它们在食品接触材料和器皿的制造中不会危害人类健康的物质才可以使用。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说法,当前欧盟塑料法规清单中的双酚类物质可能会被重新评估。
目前,根据过渡期时间推算,该草案将在2025年底或2026年初生效。
2023年5月报道了EFSA发布的一份最新的BPA科学意见,该意见认为此前对BPA的膳食暴露是不安全的,并将可容忍每日摄入量(TDI)降低了20,000倍。
该草案或许是欧盟委员会基于EFSA的最新BPA科学意见发布的。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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