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本次公示截止至2024年4月12日,社会各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
该标准自去年6月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响应。起草人及相关单位共收到反馈意见59条,经整理并根据专家建议形成了报批材料,加之此次报批稿又进行了部分修订,使得标准的表达更加流畅、用词更为精准专业。
例如“气雾剂(气溶胶)和加压化学品”、“GHS使用的所有象形图都应是设定在某一点的菱形”、“呛吸”等术语的恰当运用,都体现了标准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经过此次征求意见,可以预见的是距离标准的正式发布已为期不远。目前,标准建议的实施日期为发布后的12个月,期间企业可尽快自查和调整,确保产品“一书一签”的合规性,以应对即将到来的标准实施。
该标准是对GB 13690-2009的修订,该标准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八修订版)一致,作为GB 30000系列中的通则标准,需重点关注以下变化:
❏ 修改了第 1 章“范围”内容: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残留杀虫剂等,在有意摄入时,不包括在本 的标签覆盖范围之内。但如果工人有可能接触到,或在运输过程中有潜在接触的可能,则仍需遵循本 的规定。
❏ 物理危害中增加了退敏爆炸物,目前对应的标准也在制定中;
❏ 完善了危险说明编码和防范说明编码等说明,在编制“一书一签”时,对于编码是否强制要求有了依据;
❏ 调整了个别临界值/浓度限值的要求。比如“呼吸道致敏/皮肤致敏 ≥0.1%”、“吸入危害 类别1 ≥1.0%”、“吸入危害 类别2 ≥1.0%”等,另外对于采纳一些特殊浓度限值进行了说明;
❏ 增加“危险说明分配的先后顺序”说明,对于水生危害、皮肤腐蚀和眼损伤等危险性说明的选择有了依据;
❏ 删除了与标签和SDS的一些内容,比如删除了附录A、B、C、D,对于写SDS和标签编写相关内容可参考 GB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751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与本标准配套使用。调整原来GHS中规定的定义和缩略语到新增附录A,使得结构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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