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欧盟发布多项公告,对农药活性物质精甲霜灵、溴氰菊酯及活化酯的批准情况进行更新。
另外,欧盟近期终于对处于监管空白领域多年的农药安全剂和增效剂批准数据要求及审批计划进行了规定,相关公告已于上周正式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欧盟发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4/1718修订精甲霜灵的批准条件,将相关杂2-[(2,6-dimethyl-phenyl)-(2-methoxyacetyl)-amino]-propionic acid 1-methoxycarbonyl-ethyl ester的限量放宽至10 g/kg,但保留了2020年再评审后新增的限制条件——用于种子处理时,只能对后续在温室中播种的种子进行处理。更新后精甲霜灵的批准条件为:精甲霜灵 Metalaxyl-M
活性物质:≥ 920 g/kg
相关杂质:
2,6-dimethylphenylamine: max. content: 0.5 g/kg
4-methoxy-5-methyl-5H-[1,2]oxathiole 2,2 dioxide: max. content: 1 g/kg
2-[(2,6-dimethyl-phenyl)-(2-methoxyacetyl)-amino]-propionic acid 1-methoxycarbonyl-ethyl ester: max. content < 10 g/kg
欧盟发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4/1734补充分配瑞典为溴氰菊酯的共同评审国。更新后负责溴氰菊酯再评审工作的评审国为:奥地利(RMS)和瑞典(Co-RMS)。
欧盟发布公告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4/1696 撤回对活性物质活化酯的批准决定,并更新活性物质批准清单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No 540/2011。
根据公告信息,申请人于2023年9月告知欧盟委员会其停止了关于活化酯内分泌干扰特性的进一步研究,并决定根据欧盟CLP法规将该物质自我分类为生殖毒性1B类,因此不再满足欧盟农药活性物质的批准条件。公告规定各成员国应在2025年1月10日前撤销对含有活化酯作为活性物质的产品授权,同时根据欧盟农药法规第46条给予的任何过渡期将于2025年7月10日到期。
欧盟发布公告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4/1487对安全剂和增效剂批准的数据要求进行了规定,并公布了对现有安全剂和增效剂的审批计划。该公告填补了欧盟对农药安全剂和增效剂的监管空白,并已于上周生效。瑞欧将于近期发布对该法规的详细解读,欢迎相关企业关注。 为避免出口贸易受到影响,建议有欧盟市场布局的相关企业多多关注!安全剂和增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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