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号 | 苏科区成发〔2024〕121号 | 制发日期 | 2024-07-24 |
各设区市科技局、工信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校:
为促进教育、科技、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依托的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规函〔2024〕240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做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两篇大文章,积极推进国家高新区、高校和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精准对接渠道,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优质科技人才引育,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成果转化对接行动。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结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遴选高校优质科技成果,形成成果转化清单。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国家高新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成果转化清单,联合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成果展览、项目路演、颠覆性技术大赛等对接活动,邀请园内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积极参与。鼓励国家高新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化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
(二)实施联合技术攻关行动。省工信厅聚焦“1650”产业体系,面向优质企业征集技术攻关需求,结合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等要求和产业实际发展需要,以“揭榜挂帅”形式面向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布技术攻关清单。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园内企业联合高校、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共同“揭榜”,开展技术攻关,各设区市工信局、科技局做好协调保障。
(三)实施产教融合育才行动。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梳理园内企业人才需求,发布人才需求清单。省科技厅发布专家团队清单,组织人员赴企业承担科技副总、科研助理等工作岗位,省教育厅组织高校选派人员赴企实岗锻炼。鼓励国家高新区组织园内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共同探索“企业出题、师生共创”的新机制,实施项目制教学,建立根植于一线创新企业真实应用场景的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后备力量。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计划。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辖区内国家高新区、高校积极开展“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每家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或参与至少一项上述合作行动,鼓励多地联合开展跨区域合作。各地要以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为契机,充分发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广泛对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联合研发和高端人才引育。各项合作原则上以“‘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具体名称”命名。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指导辖区内各国家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制定本园区行动计划,于2024年7月28日前分别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模板见附件1,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snzcpt@163.com)。
(二)组织实施。“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实施周期为2024年6月—2025年6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省工信厅将定期开展进度跟踪和成果归档,做好组织调度和资源保障工作,依托“百园百校万企”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各地共享成果转化清单、技术攻关清单、人才需求清单,更新合作进度,汇交合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指导辖区内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于2024年12月15日、2025年6月15日前开展行动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汇总形成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snzcpt@163.com)报送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区成处 李天童 025-58710362
省教育厅科技处 孟凡立 025-83335545
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 谢君智 025-69652812
填报咨询:邹漩 025-85485958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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