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我们必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科技创新是我国从化工大国向化工强国跨越的必由之路,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从实验室试验到规模化量产阶段,必须通过中试来验证工艺的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探索解决工业规模化生产关键技术。
化工中试研究是化工行业打通实验室创新与技术产业化之间的桥梁,是促进技术迭代、工艺改进和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化工中试,出台支持政策推动化工中试创新发展,多地建设了化工中试基地,在创新工艺技术、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成果转化等方面硕果累累。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细化规定,当前化工中试在立项、安全环保审批以及中试基地可持续发展方面还有诸多问题待解。
从1到100的关键一环
中试是在大规模量产前的小规模试制,是化工、材料等行业的原创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重要阶段和过程,也是针对“卡脖子”问题进行技术突破的关键卡点。如果说基础研究是从0到1,那么中试就是从1到100的关键一环。
“要解决科研与产业‘两张皮’,打通由‘研’到‘产’的‘最后一公里’,就必须大力发展中试。”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副院长,衢州研究院中试实验实训基地主任王晓钟表示,研究数据表明,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而未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只有30%。中试环节可降低成果产业化的技术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实现技术的集成和熟化,有效提升成果经济价值、提高转化效率、降低转化风险。因此,应将中试基地目标定位于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衔接,紧密连接创新链上下游。
“科技公共中试 缺乏是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化率低下的重要瓶颈,尤其是构建社会资源整合的中试公共 。”王晓钟说。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在承担国家项目的单位设立中试机构雏形,但主要针对专项需求;上世纪90年代后,中试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原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央和各部门发布多项政策 ,加强对中试基地建设的政策引导。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的指导思想。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同年12月,全国人大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到,加强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和产业化开发及应用,搭建产学研深度合作的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的建设。
2024年1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更是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中试能力,优化中试发展生态,为加快实现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4月,南京江北新材料产业创新联盟成立,旨在推进新材料科技园高端化学品、新材料中试基地和江苏省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的建设。
化工中试基地探索如火如荼
随着石化化工行业发展重心逐步从对外引进向自主创新转移,特别是化工新材料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基础材料,行业通过加快中试研究、打造中试基地来实现技术创新突破的需求更为迫切。
4月18日,工信部副部长单忠德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工信部等部委正在大力推动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要提升中试验证能力,科学规划重点行业先进中试能力建设。在石化、化工等流程型制造业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重大中试项目,推动重点产业链中试能力全面覆盖。要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健全中试发展生态;创新发展中试产业,培育优质企业;支持地方制定中试发展政策措施,对中试平台给予资金、人才、金融等全方位支持。
地方层面,上海、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安徽、辽宁、山西、陕西等地及其下属县市也已发布相关政策和中试基地管理办法之类的 ,为属地中试基地提供指导性方针和运行规范。
近期,广东和山东分别发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均提出进一步完善中试能力要素支撑,推动中试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中试发展生态体系。化工类中试基地也得到了多个省份的重点支持。例如,2022年5月,安徽发布《安徽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化工中试基地、中试项目的建设和管理。2023年9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浙江省化工医药试验基地和试验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在可执行性上得到了省内相关单位的支持和认可。
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已经建成多个化工中试基地,在推动行业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中试基地是浙江大学和衢州市政府合作共建的中试创新平台,下设中试研究、虚拟实训、分析测试三大功能模块,可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提供“一站式”服务。投入运行2年多以来,已承接中试项目40项,完成中试验证项目近20项。
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是国内首批、西北首家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宁东中试基地逐步建立了国内标准、管委会政策、公司制度三级项目管理体系,落实中试项目评审、备案、施工、试车等全过程管控;中试项目先行先试按照科研项目政府备案、产业化项目事中事后管理,跑出了中试项目入驻的加速度。”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负责人王育告诉记者,运行3年来,该中试基地已累计引入项目22个,备案18个中试项目,产出中试产品5个,成果转化成功落地2个项目。其中,北京海望储氢载体项目正在产业化动工建设,计划两期总投资10亿元(一期1.5亿元);中化环境—泰和新材废盐电解高值化利用项目,正在产业化备案,预计投资3亿元。上海东庚可降解塑料聚乙醇酸项目作为煤制乙二醇产业延链强链项目,预计产业化成功后将在宁东拉动投资40亿元以上。
政策法规不健全成发展短板
我国化工中试基地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目前中试产业发展还面临着多方面掣肘。尤其是平台性质的中试基地,在全国范围内尚处于新生阶段,普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就提出,我国中试服务体系不健全、自主可控能力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软硬件产品和服务的中试产业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
首先,政策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按照我国现行的立项与环评、安评相关规定,目前对于中试性质的化工项目的标准规范制定尚缺少明确完整的定义和管理方法,中试项目往往与生产项目同等对待,导致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开展中试的过程面临重重监管,也间接造成我国中试相关专业人才团队、硬件设备和服务能力难以跟上化工行业的创新需求。
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已成为制约化工中试,特别是中试基地产业发展的最大的桎梏和短板,也引发了行业相关部门、组织及化企的高度重视。
“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立项、安全环保审批等尚无明确的相关规定,少数省、市虽然制定了相关政策,但仍处于摸索阶段,没有成熟经验可供参考,因此中试项目一直面临着审批难、周期长、过程复杂等问题的困扰。未来要加快布局各类中试平台,优化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生态,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的通道。”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原会长李寿生表示。
在2021年的全国两会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东岳集团首席科学家张永明就表示,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将中试放大过程也纳入正常的化工生产领域,要求中试也要办理相关的环评和安评手续,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中试过程是个试验、研究的过程,无法提出固定的安评和环评数据。这严重阻碍了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再次提出,化工中试实质是研发的一个必备阶段而不是成熟生产项目,现有的试行办法参照生产项目进行管理,存在审批时间长等问题,不符合中试过程周期短、工艺和装置变更频繁等实际情况。
面对中试的管理难题,不少地方有关部门对中试项目的立项和安全环保管理审批程序作出了适当调整。例如,2021年出台的《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项目入驻管理办法(试行)》就提出,对入驻项目探索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服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兰州新区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也提出,中试基地内项目以打捆方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单个中试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虽然我国多地出台了相应化工中试基地建设或化工中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但尚欠缺国家层面化工中试项目的统一管理办法。一位化工中试基地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地方对中试项目的安全环保审批程序进行了变通,但事实上,中试项目在设计规范、立项审批、安全环保政策等地方政策层面常常缺少依据,因此具体执行的难度很大。”
“但是也要明确,中试装置规模较小,其安全管控虽不应严格依据化工生产的通行管理办法,但也不能一味放开蛮干。”该负责人表示,应该由专业的团队来把控中试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同时建立兼具创新效率和安全保障的流程制度,保证中试项目的顺利开展。
其次,化工中试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整体还比较弱。
早期我国大多数中试平台是由承担国家级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或者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牵头设立的内部机构。而开放性的中试平台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要投入相关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等)必需的专用设备、固定场地及配套设施,并承担公用工程消耗和人员成本等,资金投入较大。目前国内中试基地基本还是依靠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的财政投入。总体看,我国化工中试成果转化效率还较低,中试的盈利模式还没有建立,中试基地的“造血功能”还有待完善。
为了实现中试基地盈利,国内不少中试基地开展自主中试研发和工艺设计放大等业务,希望走出一条基地、人才团队和入驻企业同步发展的模式。但是与中试平台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建设体系还不够健全,同样限制了中试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中试基地的运行因其特殊性,对于人员的专业水平在专业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一定要求,需要建立包括科研学者、企业家、工程师和高级技工人员的多层次融合人才体系。目前此类要求的人员没有集中建立人才库,也缺乏成熟的针对性培养机制。”王晓钟告诉记者。
相比东部地区,西部中试基地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更不容乐观。
“作为科技型平台,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学历层次相对较低,生产型企业专业化素养有待提升,科技经营管理经验较为欠缺,人员流失比较严重,中试基地团队的专业化经营管理能力也受到了影响。”一位西部地区化工中试基地相关负责人表示。
再次,中试基地的保密体系建设还任重道远。
为强化中试项目管理,不少地区要求中试在立项、安全环保审批时提供工艺参数等细节,但是一方面中试项目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技术持有方往往无法在中试前提供较多工艺参数细节;另一方面,中试项目往往是原创技术,企业很看重其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保护,也不愿意提供相关工艺技术细节信息。不少中试基地要求由基地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具体运营,以加强中试项目的安全环保风险把控,但这同样增加了中试工艺技术秘密的泄露风险。
“不提供技术工艺细节就不给立项,提供了项目就存在泄密风险。很多中试基地的工作人员都是专家,天天在项目上,核心技术很快就能掌握了,原样复制不是难事。”一位入驻某西部地区中试基地的项目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选在这个地方中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基地监管比较少,项目上基本是我们公司的人,技术秘密好把控。”
多方合力打通“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发挥化工中试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链条中的作用,推动中试基地做优做强,业内人士提出了发展建议。
王晓钟认为,推动中试产业发展,关键是推动建立完善与化工中试相关的管理办法。他建议相关单位通过科学讨论、分析和实践,出台细化规定,明确权责边界、评估风险、分级管控,使针对中试基地的政策法规具备更高的可执行性。
徐冠巨建议,明确将化工中试纳入科研项目管理,并制定全国性的化工中试试验项目管理办法,从国家层面制度性解决我国开展化工行业中试过程中立项审批难、标准不明确等方面问题;统一我国化工中试项目的管理要求,弱化参照生产项目管理要求的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中试项目周期短、工艺和装置变更频繁导致的立项审批难、过程变更审批次数多等矛盾;允许具备实力的中试项目主体按照要求自行或联合组织项目评审与实施。
针对企业自建中试平台的需求,张永明建议,化工新材料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由市一级环保和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再审批通过。获批后的平台可进行各种小试成果的中试放大试验,尽快把小试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为了推动中试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王晓钟提出,引入强化项目的评估和筛选机制。在中试基地之上组建成立技术验证中心,建立项目评估筛选程序,通过建立产业专家库,由技术、金融、安全环保等多领域专家共同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工艺安全性、产品市场性等多方面进行评价,评选引进符合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的“三新”项目。
王晓钟表示,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中试基地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推动中试基地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中试科技成果转化、商业秘密保护等,希望为中试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还要通过企业、政府和基金投资组合,多元配置资金链,为中试解决资金难题,同时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发展,集中力量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促进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优化和价值链提升。”王晓钟说。
王晓钟还建议,充分利用技术和设施资源,拓宽中试基地的辅助业务,比如为中试项目进行配套的安全评估服务,面对高校、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等单位提供精准的分析测试和安全评估服务,输出有资质认证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等,通过开放共享,提升服务的技术深度和质量。
对此,今年4月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中试项目管理机制。编制化工中试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化工中试项目落地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化工中试项目安评、环评适度包容性审批,破解化工中试项目审批难、周期长等难题。
针对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国内缺乏相关标准与规范和实施细则等问题,今年7月工信部等9部门发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围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布局一批中试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中试项目落地;制定化工中试装置建设管理规范,强化产业、应急、环保等政策协同,基于专业化评价进一步优化化工中试装置安评、环评工作。这将为后续进一步优化化工中试装置安评、环评管理工作,提升精细化工行业创新能力提供方向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