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4-08-01 |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省厅制定了2024年度省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科研实力和研发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落实项目研究和示范经费,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组织实施能力和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并事先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高不得超过2年。
6.项目实施所需的研究和示范经费由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多渠道自筹。鼓励有条件的推荐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协调推动项目成果在其负责业务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指南明确的方向进行申报。项目应覆盖相应申报指南方向的部分或全部研究内容,并制定相应考核指标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相关申报 格式详见附件2。
3.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为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或机关各处室,省厅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省厅申报。
三、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江苏省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障条件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及全部附件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申报书(含全部附件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pdf扫描件)。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2.项目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9月15日前填写《2024年度江苏省应急管理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交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及汇总表。
联 系 人:林乐灿
联系方式:025-83332393,jsyjtkxc@163.com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8月1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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