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高额关税促使中国生物柴油企业寻找新的市场。”过去两天,多家国际媒体对此表示关注。8月16日,欧盟开始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12.8%至36.4%的临时反倾销税。据路透社报道,有生物燃料企业高管表示,一些较大的生产商正瞄准中国和新加坡的船用燃料市场,以降低欧盟保护政策的影响。
为何盯上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是一种使用植物油、动物油或废弃油脂等原料,通过酯交换工艺制成的可再生能源,是一种典型的“绿色能源”。它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温室效应,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能源替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生物柴油的应用领域相当广泛,除了供公交车、卡车及柴油车的替代燃料外,还可用于海洋运输、水域动力设备、地质矿业设备以及燃料发电厂等。
2023年,全球生物柴油消费量4631万吨。从消费量来看,全球最大的生物柴油消费地区是欧盟,占全球生物柴油总消费的34.65%。根据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EBB)统计,欧盟目前八成以上的生物燃料原料依赖进口,中国企业2023年向欧盟出口了180万吨左右的生物柴油。根据中国海关数据,荷兰是2023年最大的进口国,占到中国对欧盟生物柴油出货量的84%,其次是比利时和西班牙。
提出申诉的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声称,大量来自中国的生物柴油对欧盟的生产造成了影响。过去两年,欧洲生物燃料市场价格从每吨2250欧元暴跌至1100欧元,对当地生产造成了一定冲击,EBB将多家欧盟生产商项目的停摆归咎于中国,并称:“虽然中国的进口不是做出这些决定的唯一原因,但这加剧了当地生产商面临的困难。”
2023年10月,EBB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反倾销投诉,并于去年12月展开调查。欧盟委员会也表示,生物柴油方面,欧盟内部消费量的温和增长与进口量的激增不相称。据报道,此次加征的临时关税预计会持续到2025年2月,届时将确定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税。
大型生产商在欧洲缩减投资
根据欧盟委员会此前公布的反倾销初裁结果,中国3家公司将面临12.8%至36.4%的关税,其中包括怡斯莱集团(12.8%),卓越集团(25.4%)和嘉澳集团(36.4%),其他合作公司将面临23.7%的关税,其他公司将被征收36.4%的临时反倾销税。
尽管欧洲利益相关者希望,这些措施能为欧盟内部的生产商带来亟需的刺激和投资确定性,但欧盟委员会发现,不少大型生产商正纷纷缩减投资。
欧盟否认了“有关关税将阻碍欧盟实现2030年运输领域可再生能源目标”的说法,并表示欧盟内的生产商有足够能力来满足未来需求。但据美国标普全球网站报道,今年7月,雪佛龙、壳牌和英国石油公司都停止了在欧洲建立独立生物炼油装置的计划。8月13日,英国《金融时报》刊登文章,标题就是:关税足以拯救欧洲的生物燃料行业吗?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董一凡20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反映了欧盟相关产品竞争力不足,出于自身产业利益和产业保护的需要,欧盟只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但是,这一做法无法从根本上提升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只会影响全球产业链的稳定。
董一凡认为,欧洲生物柴油从原料、技术以及产能上来看,处于初步阶段,尽管欧洲在生物柴油产业领域探索的时间比中国要长,但是在成本、效率、规模经济等方面与从中国进口产品相比,并不是很占优势。目前来看,欧洲很难通过贸易保护措施来加快其生物柴油生产进程,如果其自身不能通过加强技术提高本土竞争力,那么欧洲市场也得不到有效的拓展。
中企积极应对
受欧盟调查影响,自2023年中期以来,中国对欧盟的生物柴油出口明显下降。中国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中国对欧盟的生物柴油出口量同比下降51%,至567440吨。而在高峰时期,2023年中国生物柴油对欧盟出口达到创纪录的180万吨。
路透社在报道中说,尽管许多规模较小的生物柴油工厂可能会无限期停产,但有生物燃料企业高管表示,大型生产商正在探索新的销售渠道,包括国内的船用燃料市场和国际航运重要枢纽新加坡。新加坡是全球最大的船用燃料中心,目前正在船用燃料中更多地使用生物柴油。
欧盟初裁结果宣布之后,国内多家企业也发布公告表示欧盟这一措施对自身业务“总体影响有限”。7月26日,卓越新能表示,目前和律师团队已着手准备,将在初裁结果公布之后进行申诉听证,争取获得更低关税,同时,卓越新能开始进行海外部署;嘉澳环保也发布公告表示,此次欧盟加征临时性关税对其生物柴油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该公司目前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海能新科则表示,此次临时反倾销税对企业造成阶段性的不利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目前,该公司正积极开发欧盟以外的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