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4-10-09 |
为更好规范和加强全省化工重点监测点管理,支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 管理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609,邮编:210008,联系人:马勇良,025-6965272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zztsbgs2019@163.com。
3.意见反馈时,请在信封上或邮件标题注明“《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4.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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