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确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优化医保便民服务,有利于更好保障群众健康、提升获得感。会议确定,一是重点面向数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机构、明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二是优化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推进现有试点形成经验,抓紧推广。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做到一视同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服务,丰富保险品种,提高医保精算水平。规范和压减医保支付自由裁量权,防止医疗机构年底突击“控费”。三是统一规范和优化医保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和材料,推行医保报销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依托“互联网+”,实现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四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完善法规,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诱导住院、虚开发票、滥用药物等行为,守好用好群众“保命钱”。
会议指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和群众收入。会议确定,一是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二是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三是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四是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五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会议决定,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的基础上,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有效性,适时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设立支持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在试点基础上,于今年7月择时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下一步还将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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