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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苏工信服务〔2021〕83号 | 制发日期 | 2021-03-11 |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有关 要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创新,增强社会化服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服务体系,我厅将组织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内容
(一)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
1、入库对象。2021年新增入库或年度在建生产性 、工业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基地及第三方投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学科带头人、政府引进人才及重点领域战略性工程负责人等专家;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定制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技术产品。
2、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专注服务于先进制造业集群、新技术新基建应用性强、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人才及服务产品。
3、组织方式。各地在筛选有关政府部门资源库和实地调研基础上建立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库,2021年入库机构不少于20家,并积极向省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库推荐。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3、4)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厅。
(二)培育优秀服务机构
1、培育对象。包括服务型制造公共 、共享制造 、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特色基地(企业)等优秀服务机构。
2、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专注服务于先进制造业集群、集聚趋势明显、示范意义强、形成一定规模的平台、基地及企业。
3、组织方式。各地从入库机构中培育优秀服务机构,2021年培育市级优秀服务机构不少于8家,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各市分别推荐省级优秀服务机构10家、8家和5家左右。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厅。
(三)遴选优秀服务方案
1、主要内容。包括引领制造业服务体系创新、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系统和面向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等类型解决方案。
2、基本条件。符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标准的服务机构,为先进制造业集群定制开发、应用场景多元化、形成一定应用成效的解决方案。
3、组织方式。各地从入库产品中遴选优秀服务解决方案,2021年遴选市级优秀服务方案不少于4个,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各市分别推荐省级优秀服务方案6家、4家和2家左右。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请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厅。
二、工作要求
1、重视提升专业化服务资源集聚水平。各地要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重视加强服务资源供给端改革,大力引导优质服务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集聚,助推激发制造业组织模式和生产业态创新活力。围绕“建成一个分产业生产服务资源库,培育一批优秀服务机构,遴选一批优秀解决方案”工作目标,周密组织创建市级、县级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库,力争将所有优质服务项目、专家人才、服务机构、服务产品及优秀解决方案入库,并从入库资源中遴选部分资源推荐进入省级服务资源库,推动形成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全省专业化服务资源梯度支撑体系。
2、加快培树高端化生产服务品牌。各地要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31”产业链,加强对产业生产服务体系调查、诊断与剖析,查摆体系优化关键环节和卡脖子工程,分产业完善服务体系升级创新方案。在入库机构与解决方案中,选拔一批创新意识强、专业水平高和服务体系完善的优秀服务机构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引导优势服务资源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更多专业人才、研发团队、专利产品、金融产品、高级智库和定制服务等高端服务。围绕提升制造业创新引领能力目标,积极遴选推荐产业 、共享制造模式、两业融合创新等领域的优秀服务机构和优秀服务方案。
3、合力组织专项提升行动。各地要围绕“全省新增培育40家左右优秀服务机构,遴选15个左右优秀解决方案,持续导入一批入库企业、项目、专家及产品”年度目标,加强行动宣贯与调研辅导,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周密组织与精准施策,积极做好省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库推荐工作。要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各地主导产业,重点推荐一批全产业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模式、共享制造模式及多生产基地并行服务模式等高端服务机构和优秀解决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树立应用技术较先进、实施基础较好、推广意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样板。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发布,对入选的优秀服务机构和优秀服务方案加强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
推荐材料(含纸质材料一份和申报信息表电子文档)请按通知明确的时序进度报送。联系人:厉方奎;联系电话:025-69652682;电子信箱:lfkarmy@aliyun.com。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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