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简称《导则》),以推动“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导则》修订将区域“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推进、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等转化为技术要求,为实现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方法指引。《导则》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新增环境风险评价防控技术要求,深化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和污染集中治理要求,细化园区基础设施环境可行性论证和优化调整要求;同时,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增资源节约与碳减排要求,全面增强了导则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导则》的发布实施为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机关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对保障规划实施与区域生态环境目标、管理要求动态衔接,推进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