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1/1297号法规,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第68项,增加对C9-C14 PFCAs(链段中含有9至14个碳原子的全氟羧酸)、其盐及其相关物质的限制。除部分特殊规定,法规将从2023年2月25日起实施。
C9-C14 PFCAs、其盐及其相关物质可能会在生产链段中含有少于9个碳原子全氟和多氟物质(如全氟辛酸(PFOA))时,作为副产品出现。此外,企业可能会使用C9-C14 PFCAs、其盐和相关物质作为PFOA(全氟辛酸及其含铵的主盐,或称为“C8”)、其盐及相关物质的替代品。因此,欧盟委员会对它进行限制,以防止未来潜在的因生产和使用该类物质而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风险。
欧盟委员会将限制C9-C14 PFCAs、其盐及其相关物质:
1. 从2023年2月25日起,不得制造这些物质,或将其投放市场。
2. 从2023年2月25日起,不得将这些物质用于,或以下方式投放市场:
a) 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
b) 在混合物中;
c) 在物品中,
除非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C9-C14 PFCAs及其盐的浓度之和小于25ppb,以及C9-C14 PFCA相关物质的浓度之和小于260ppb。
此限制不适用于在2023年2月25日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欧盟委员会将对下列产品适用较迟的限制期限:
(a) 防油或防水的纺织品,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险液体对健康和安全产生影响(从2023年7月4日起);
(b) 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二氟乙烯(PVDF)的制造,用于生产(i) 高性能、耐腐蚀气体过滤膜、水过滤膜和医用纺织过滤膜;(ii) 工业余热热交换器;(iii) 能够防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PM2.5颗粒物泄漏的工业密封胶(从2023年7月4日起);
(c) 用于增压计量剂量吸入器的罐体涂层(在2028年8月25日后);
(d) 半导体、集成在半成品和成品电子设备中的半导体(从2023年12月31日起);
(e) 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投放市场用于电子设备成品的备用件或替换零件所用的半导体(从2030年12月31日起)。
此外,欧盟委员会将对C9-C14 PFCAs、其盐及其相关物质在下列产品中的使用进行有时间限制的豁免:
(a) 半导体制造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b) 应用于胶片的摄影涂层(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c) 侵入性和可植入医疗器械(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d) 系统中已安装的用于抑制液体燃料蒸气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灭火泡沫,包括安装在移动和固定设备的系统,但须视特定条件(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在制造全氟碳链长度等于或少于6个原子的氟化物时,如果满足REACH法规第18(4)款第(a)至第(f)点的条件,则作为运输分离中间体物质中存在的C9-C14PFCAs、其盐及其相关物质之和的浓度限值将为10ppm。
含有全氟烷氧基的氟塑料和氟弹性体中的C9-C14 PFCAs总和的浓度限值将为:
(a) 2000ppb(直至2024年8月25日);
(b) 100ppb(从2024年8月25日起)。
通过电离辐射或热降解生产的PTFE微粉,以及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含有PTFE微粉的混合物和物品,其中的C9-C14 PFCAs总和的浓度限值将为1000ppb。
注释:
“C9-C14 PFCAs”是指分子式为CnF2n+1-C(=O)OH的直链和支链全氟羧酸,其中n=8,9,10,11,12或13。
“C9-C14 PFCA相关物质”是根据其分子结构,被认为可能会降解或转化为C9-C14 PFCAs的物质,它们具有以下任一结构:
——具有分子式为CnF2n+1-的全氟基团,并直接连接在另一个碳原子上,其中n=8,9,10,11,12或13,包括其盐和其任何组合;或
——具有分子式为CnF2n+1-的全氟基团,且不直接连接在另一个碳原子,其中n=9,10,11,12,13或14,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包括其盐和其任何组合。
不包括以下物质:
(1) CnF2n+1-X,其中X=F,Cl或Br,且n=9,10,11,12,13或14,包括其任何组合;
(2) CnF2n+1-C(=O)OX',其中n>13,以及X'=任何基团,包括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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