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编制发布《“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利用外资工作提供指引,为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活动提供参考。
《规划》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二是坚持稳总量优结构;三是坚持服务稳链固链;四是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规划》从7个方面明确了23项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其中,在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方面:一是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二是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三是拓展利用外资国别地区来源。
鼓励外资向绿色低碳领域投资
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引导外资更多投向数字转型、节能环保、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产业,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
《规划》也特别指出,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和节能减排,鼓励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先行先试:
积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双碳”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园区“双碳”目标管理,探索编制碳排放清单,明确园区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构建园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控制传统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风电、光电、地热等清洁能源,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制定园区低碳生产和入园标准,通过原料替代、改善生产工艺、改进设备使用等措施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低碳产业主导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提高园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动园区分布式能源建设,优化交通物流系统,推动园区水、电、气、厂房、仓库等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开展碳捕集、碳封存、碳利用等新型技术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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