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号 | 国科发资〔2021〕329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16 |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21〕329号)转发给你们(下载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该类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与省科技厅联系推荐事宜;企业及其他单位须由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将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审核后推荐提交。
二、省内各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了解申报单位/团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需经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主动提前与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联系沟通。
四、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
五、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 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有关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直报的高校院所请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zy83236024@aliyun.com。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臧颖
电 话:025-57716995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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