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国务院 | ||
号 | 国发〔2021〕22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03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顾诵芬院士、王大中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纳米限域催化”等2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面心立方材料弹塑性力学行为及原子层次机理研究”等44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超高清视频多态基元编解码关键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良种牛羊卵子高效利用快繁关键技术”等58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嫦娥四号工程”等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创新开发及产业化”等18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厘米级型谱化移动测量装备关键技术及规模化工程应用”等137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苏·欧瑞莉教授等8名外国专家和国际热带农业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顾诵芬院士、王大中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主动肩负起历史重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革故鼎新的勇气、坚忍不拔的定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 务 院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