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 ||
号 | 应急厅〔2022〕5号 | 制发日期 | 2022-01-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部署,有效指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平台、用平台,运用信息数字等先进技术手段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抓好实施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掌握并落实好有关要求。
二、已经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应参照上述指南,全面开展平台建设,其他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建设相关功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完成上述指南中要求的平台基本功能与基本内容基础上,拓展建设功能模块,提升应用水平。
在落实过程中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反馈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联系人及电话:付加鹏,010-64463240)。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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