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号 | 苏市监标函〔2022〕25号 | 制发日期 | 2022-02-11 |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高质量强省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1号),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质量强省奖补相关标准化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一)江苏省地方标准。2021年制定发布的303项江苏省地方标准中,所属领域符合《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促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22号)要求的主要任务领域;《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苏政办发〔2020〕82号)中确定我省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链相关领域;《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4号)中确定的江苏特色“775”服务产业新体系等重点领域;《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9〕32号)确定的重点任务领域。
(二)团体标准。2021年江苏境内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
团体名义新自我声明公开的420项团体标准,领域要求同江苏省
地方标准。
(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我省的9个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77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49个江苏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1年履职情况。
(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21年通过验收的19个国家级和58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含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
二、考核评估程序
(一)材料准备
1. 江苏省地方标准。省局汇总2021年发布的地方标准文本,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不需标准起草单位提交材料。
2. 团体标准。省局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下载我省2021年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不需标准发布单位提交材料。
3.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省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材料进行考核评估,不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材料。
4.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2021年工作总结。省局组织专家对各秘书处承担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专家评估
省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考核评估评分表,
对每个项目进行逐一评估,综合打分。
(三)确定结果并公示
省局根据专家考核评估情况,确定优秀项目名单,并在省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辖区内组织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考核评估工作的相关事宜,可联系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人:梁彪,联系电话:025—86375056,电子邮箱:413613914@qq.com。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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