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
号 | 工信厅信发函〔2022〕38号 | 制发日期 | 2022-03-0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更好支撑和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为制造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自动化企业等。
(三)申报单位应符合《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能力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送所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 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2020年已获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需重新申报,不占地方申报名额。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申报及材料初审工作,并填报《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所推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跟踪评估等工作。评审方式包括符合性审查、调研核查、集中答辩等。
三、工作要求
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光盘)、《2022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纸质 (一份)以机要交换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报送至我部(信息技术发展司),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陶元 谢学科 010-68208191/596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718,邮编10084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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