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总局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2-03-18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主要负责同志就《规划》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市场监管科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技术保障,是坚守安全底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支撑,是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基石,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离不开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赋能市场监管,是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的必然要求。
“十三五”期间,随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各类创新资源加速整合,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成果水平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面向“十四五”,分析当前面临形势,从国际看,新兴技术加速迭代,颠覆性技术创新触发产业重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新契机;从国内看,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从市场监管领域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既有市场形态产生颠覆性影响,市场风险加剧。综合研判,推动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更加迫切。必须强化系统思维,面向国际、立足国内,围绕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需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瞄准短板和不足,谋划好发展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有关 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谋划,成立组织机构、开展战略研究、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凝聚各方共识,历时两年多,反复修改,编制形成了《“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
问:《规划》的总体编制思路是怎样的?
答:《规划》紧紧围绕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凝练提出“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科技的思路目标、重大任务和改革举措。在编制过程中,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考虑:
一是彰显时代特征。《规划》作为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工作的“开篇”之举,要把握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契合国际国内形势和市场监管“十四五”发展趋势,提出市场监管科技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举措,谋划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新篇章。
二是全面衔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深刻认识市场监管科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对接国家相关科技规划,在国家科技创新大格局中找准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定位,明确和优化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要素构成,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为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提供重要载体和环境保障的同时,支撑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是体现市场监管特色。市场监管科技工作涉及市场综合监管、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方方面面,是支撑推动质量提升、规范市场秩序、坚守安全底线、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基础,要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在不断夯实市场监管科研基础能力、提升科研攻关能力及科技服务能力基础上,加快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更好发挥市场监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基于前面的考虑,《规划》提出“以科技赋能市场监管现代化为主线,构建一个体系、提升三大能力、营造一个生态”的编制思路。其中,构建一个体系,即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三大能力,即提升市场监管创新基础、市场监管科研攻关和市场监管科技服务能力;营造一个生态,即营造良好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生态。
问:《规划》的总体框架是怎样的?
答:《规划》布局了三个章节内容。
第一章“谋划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新篇章”,即规划的第一、二、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把握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新态势”,阐述发展基础,分析面临形势;第二部分为“明确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新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提出基本原则,确立发展目标;第三部分为“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新体系”,包括创新资源、科研攻关、创新服务、创新开放、科研生态等四个体系。
第二章“强化市场监管战略科技力量”,即规划的第四、五、六部分。第四部分为“提升市场监管创新基础能力”,包括加强技术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第五部分为“提升市场监管科研攻关能力”,包括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技术、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技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研究三个方面;第六部分为“提升市场监管科技服务能力”,包括加强服务智慧监管、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绿色低碳、国际合作的能力建设等方面。
第三章“优化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即规划的第七、八部分。第七部分为“营造良好市场监管创新生态”,分别从创新科研管理组织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研激励和奖励机制、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提出有关举措;第八部分为“完善规划实施配套保障措施”,分别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投入机制和加强实施评估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问:《规划》对“十四五”时期的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有哪些新要求,要构建什么样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
答:在指导思想上,《规划》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科技赋能市场监管现代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创新基础能力、科研攻关能力与科技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加快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市场监管科技自立自强,助力科技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基本原则上,《规划》提出了“需求牵引、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强化统筹、优化布局,瞄准国际、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
在发展目标上,《规划》提出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战略科技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支撑市场监管现代化成效显著”,同时,明确了在创新基础、科研攻关、服务效能、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具体目标。
《规划》提出要建设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必须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总体要求,聚焦守住安全底线、加强质量提升、维护市场秩序面临的科技问题和关键需求,强化市场监管战略科技力量,推进资源布局协调、要素流动顺畅、制度环境优化,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一是构建统筹协调的创新资源体系,二是构建创新引领的科研攻关体系,三是构建高效集成的创新服务体系,四是构建深度融合的创新开放体系,五是构建富有活力的科研生态体系。
问:《规划》中是如何提升市场监管创新基础能力、科研攻关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的?
答:提升市场监管创新基础能力,主要在技术机构、创新基地、人才队伍方面进行部署。一是“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夯实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主根基”,包括发挥直属技术机构引领作用、促进各级技术机构能力提升、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建设管理。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打造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策源地”,包括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资源共享 建设。三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生力军”,包括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人才评价与使用等两方面任务。
提升市场监管科研攻关能力,主要面向市场监管基础公益与关键核心技术进行部署。一是“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技术研究,助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包括市场综合监管技术理论研究、市场综合监管关键技术研究、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和装备研发等任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技术研究,助力严守安全放心底线”,包括加强保障食品安全的技术研究、加强保障药品安全的技术研究、加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研究,以及加强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研究等任务。三是“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研究,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包括开展量子计量基标准和新型量传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标准迭代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提升检验检测智能化水平、构建现代化认证认可技术体系以及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能力水平提升等任务。
提升市场监管科技服务能力,主要围绕市场监管科技服务监管、产业、民生、绿色低碳、国际化等方面进行部署。一是“加强服务智慧监管的能力建设,支撑高效能治理”,包括推进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深化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等任务。二是“加强服务产业升级的能力建设,推动高端化发展”,包括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跃升、服务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三方面任务。三是“加强服务民生改善的能力建设,保障高品质生活”,包括提升保障民生水平、推动消费品质升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等任务。四是“加强服务绿色低碳的能力建设,助推高效益循环”,包括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市场监管技术基础、服务重点行业和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等任务。五是“加强服务国际合作的能力建设,促进高水平开放”,包括加强市场监管科技重点领域国际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服务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等任务。
问:《规划》是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生态的?
答: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生态,规划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相应的创新和改革。
一是创新科研管理组织机制方面,提出组建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委员会,创新市场监管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模式,进一步扩大市场监管技术机构科研自主权,强化市场监管科技工作的法律政策保障,加强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等。
二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提出要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探索市场监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支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人才以多种方式从事创新活动,对完成、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在奖励和报酬上予以倾斜等。
三是完善科研激励和奖励机制方面,提出要开展“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国专利奖”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市场监管技术机构争取增加绩效工资总额有关政策支持,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加大创新团队和科技人才的宣传力度等。
四是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方面,提出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国家援藏援疆以及支持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发展部署,完善跨区域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合作互助机制等。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方面,提出要推广应用《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公共 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等。
六是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方面,提出要完善市场监管科普工作制度,健全科普工作机制,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整合系统科普资源,建立市场监管特色科普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等。
问:如何保障《规划》实施?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落实。为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规划》从以下三点明确了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市场监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总局成立规划实施推进组织机构,做好顶层设计和组织管理,各有关单位、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分工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并充分发挥各级市场监管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专家智库的作用。
二是健全投入机制,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财政资金加大对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为主、社会多渠道相辅的投入机制,探索建立以科技项目为纽带、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是加强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进展新成效,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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