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号 | 苏科区发〔2022〕189号 | 制发日期 | 2022-08-01 |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全国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科技研发,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推动江苏企业技术创新,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2〕58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属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入选对象。
二、申报条件
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其中宿迁地区企业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三、申报要求
1、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请合作企业协助),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请各地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2、申报2022年第二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原件3份(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存档1份,设区市科技局存档1份,省科技厅存档1份)。“项目申报书”须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10月10日前将本地区“项目申报书”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咨询电话:025-83363139。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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