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
号 | 工信厅联节函〔2022〕229号 | 制发日期 | 2022-09-0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拟遴选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现就目录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减量化领域主要是指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矿业、机械、轻工、纺织、船舶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废产生强度或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尾矿及共伴生矿、废石、锰渣、钢铁烟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主要是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4.再制造领域主要是指对废旧工程机械、机床、燃气轮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轨道交通设备、汽车、办公设备等机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再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
(二)拟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有至少1项工业应用实例。
二、推荐程序
(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根据要求,分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相关单位填报附件材料,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
(二)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 、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各单位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附件2)、应用实例表(附件3)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杜 力 010-6820533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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