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 ||
号 | 苏知办发〔2022〕51号 | 制发日期 | 2022-11-17 |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2〕58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申报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或具有专利导航相关工作职责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具有负责专利相关工作的专业部门或机构,从事专利导航相关工作的人员在5人以上;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面向产业管理部门、创新主体等开展相关服务5次以上;
(四)具有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所需的稳定的经费保障、办公场地、数据资源等基础条件;
(五)近三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2.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或省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直接向我局提交;其他公益性事业单位经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向我局提交(设区市知识产权局需出具推荐函)。
申报材料和推荐函请于11月21日前邮寄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Word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我局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产业促进处赵丹丹,025-83236375,电子邮箱:zhaodd_zscq@js.gov.cn,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知识产权局6606室,邮编:210036)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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